近日,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对外发布。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部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深入实施早期岭南探源工程,加强云浮磨刀山、清远岩山寨等遗址考古调查与发掘,出土重要文物标本1200余件”等内容,这是磨刀山遗址连续两年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
莽莽红土,悠悠文明。2013年,200余件打制石器在云浮市磨刀山被发现,远古人类生活图景“现身”。至此,磨刀山遗址改写了广东最早的历史。2015年,磨刀山遗址被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到2019年被正式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如何逐步推动磨刀山遗址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和活化利用,推动广东地区南江文化的传承、发展和保护?近日,记者从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云浮市磨刀山遗址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于1月15日正式公布施行。
“这个保护条例对做好新时代文物考古工作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是广东省在法治层面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弘扬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的有益探索,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举措。”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先秦考古研究所所长刘锁强表示。
近日,记者从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历经三审,《云浮市磨刀山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由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1月12日获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日前,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条例》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三十条,结合云浮市在磨刀山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按照聚焦保护管理、合理规划利用、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
作为磨刀山遗址的发现者与考古发掘项目的主持者,刘锁强介绍,开展文物保护尤其是古遗址的保护工作,此前更多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可依据的地方性法规比较少,《条例》其实就是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来保障这项工作,将磨刀山遗址的研究、保护、管理和利用等各项工作统筹起来并落到了实处。
据了解,《条例》明确适合使用的范围和保护对象,并明确遗址保护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遗址保护机构的职责配置,推动形成系统性、完整性和专业性的管理机制,为增强遗址保护合力、强化管理措施、提高保护质效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为推动社会参与,争取各界支持,共同守护好、利用好磨刀山遗址,《条例》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磨刀山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从而使遗址保护规划工作具有前瞻性及群众基础,有利于逐步的提升磨刀山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在保护与管理、合理规划利用方面,《条例》均作出细化规定,进一步压实文物主管部门、磨刀山遗址保护管理机构的责任,提升磨刀山遗址保护的实效性,同时促进充分挖掘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价值,使磨刀山遗址在实体上保存完好、在文化意义上加速交流传播,逐步推动云浮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
此外,《条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文物、知识产权等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磨刀山遗址相关的名称、标识、文化品牌的建设和传播,推动其商标、域名注册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省人大代表、郁南县河口镇和都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天明表示,他始终关心关注和主动参与磨刀山遗址的保护和活化利用,热情参加立法调研,收集意见并提出立法建议,竭尽所能去擦亮“磨刀山遗址”文化品牌。
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这个的人说:“《条例》施行后,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将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努力让‘磨刀山’成为云浮市乃至广东省的一张亮丽名片。”
磨刀山遗址位于云浮市郁南县河口镇和都村,是广东省目前确认的年代最早的古人类文化遗址,将本地区最早有人类活动的历史大幅提前至距今60万—80万年前。通过该遗址,人类能窥见“最早的广东人”的饮食起居、生产生活等情况。
遗址发现以来,云浮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其保护利用工作。2022年8月,云浮市成立磨刀山遗址(南江文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整体把握、整合资源研究解决磨刀山遗址系统性保护和活化利用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实施磨刀山遗址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南江文化流域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有关工作。
同时,郁南县文化图书和博物馆与郁南县磨刀山遗址公园管理处合署办公,履行遗址建设、管理和宣传职能,探索升格组建独立管理机构,凝聚力量做优做强磨刀山遗址保护利用。积极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专家团队合作,把系统性保护和活化利用实际的需求和服务专家优势资源结合起来,保障各项工作专业化、高质量推进。
继去年之后,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再度提到磨刀山遗址,与其相关的“早期岭南探源工程”,计划在2023年至2035年间,系统梳理广东从旧石器时代至秦汉之际的人类与文化发展历史,其核心就是聚焦“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要为深入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回答好中华文明起源与形成等问题、全面展示中华文明风采交出广东答卷。
工程启动以来,磨刀山遗址考古发掘团队持续对周边的南江流域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多学科研究等,并新发现多处旧石器时代遗址。
作为参与“早期岭南探源工程”方案编制的项目负责人,刘锁强认为,岭南在文明交流互鉴重要历史地位的溯源就要从磨刀山开始。北京大学环境考古学专家也强调,磨刀山所在的南江是“广东文化母亲河”,它孕育了岭南文化的“根”,是文化意义上“最早的广东”。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新的一年,广东要“深入实施岭南文化‘双创’工程,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会议期间的开放团组活动透露,接下来云浮将持续推进磨刀山遗址保护专项工作,包括公布实施《磨刀山遗址保护规划》,建设磨刀山考古遗址公园,编制出版《磨刀山遗址考古发掘报告》等。
2017年起,云浮推动建设考古遗址公园,2024年启动实体化运行,已完成遗址第一地点的回填清理、冲沟病害治理、坍塌病害治理、边坡治理等保护工程及模拟展示与环境整改治理工程,实现了覆土模拟展示,并布设游览步道与说明牌,已建成遗址展示馆、公园管理用房、考古工作站。
2024年11月,省考古院专家已编制完成《郁南磨刀山遗址与南江旧石器地点群考古研究工作规划(2023—2035)》,为磨刀山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为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展示服务。
关于磨刀山考古遗址公园,省政协委员、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曹劲表示,考古成果需要转化为大众共享,“磨刀山考古遗址公园建成后,更多游客可以到这里感受广东地区的百万年人类史”。
“最早的广东人”这一名头,让曾经名不见经传的磨刀山,成为广东一个响当当的考古“网红IP”。如何让这个“网红IP”传播得更广更远?
云浮坚持活化利用,打造元宇宙IP。投入近300万元进行首次数字化探索,邀请国内考古学、人类学、环境学等顶尖专家参与拍摄,以“超真磨刀山人”为主角制作网络纪录片《穿越磨刀山》,用年轻化表达让历史背景和文化遗产“活起来”。
该纪录片与高校、省外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包括年代学、古人类学、古DNA、植物考古、环境考古、数字化等方面,邀请了北京大学、暨南大学等多名专家学者就早期岭南地区人类的生存环境、气候、土壤等做多元化的分析,道出了旧石器时代广东先民的“生存密码”。
2024年6月,广东省早期岭南探源工程阶段性成果展示暨磨刀山遗址考古发掘十周年活动现场,《穿越磨刀山》纪录片正式上线,通过数字技术复原的“磨刀山人”手拿打制石器,敲开了文明大门,让人类脱颖而出,走向现代文明。
磨刀山遗址及其源流的南江文化,既成就了文化意义上的“最早的广东”,又成就了云浮作为“岭南祖地”的精神图腾、文化根脉。从这个意义上说,磨刀山遗址不仅是云浮的磨刀山、广东的磨刀山,更是中国的磨刀山、世界的磨刀山。
近年来,云浮市突出保护优先、活化利用、交流互鉴,全力打造“岭南祖地”文化IP,讲好“磨刀山”故事,有序推进磨刀山考古遗址公园创建等保护和利用工作,守护着这份珍贵遗存。
在推进磨刀山遗址保护工作方面,云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文物保护资金支持,落实磨刀山遗址第一地点本体保护一期、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并已经检查评估,结果合格。经省文物局核准,磨刀山遗址第一地点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项目被列入2025年度国家文物保护工程建设项目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磨刀山遗址展示馆服务效能,丰富游客游览体验,郁南县投入142万元实施展示馆一层展示提升工程。目前已顺利完工,后续将以焕然一新的面貌重新开放,更好向市民、游客展现中华文明、岭南文化的悠久历史。
据云浮市文广旅体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为助力早期岭南探源工程,保障考古研究工作高质量开展,云浮市专门建设磨刀山遗址考古工作站。目前,已完成选址、地质勘查、设计的具体方案及施工图编制等工作,尚在建设阶段。
磨刀山遗址,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河口镇和都村,为旧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年代距今约60万—80万年。
磨刀山遗址发现于2013年1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云浮市博物馆、郁南县博物馆等单位,于2014年4—7月对磨刀山遗址第一地点进行了考古发掘,出土的石制品种类很丰富。其中,石器类型以手斧、手镐、砍砸器和刮削器为主。
磨刀山遗址的发现,将广东人类活动史从距今约13万年的“马坝人”时代,推前了数十万年,为研究整个东亚、东南亚早期人类的出现、扩散,以及旧大陆东西方早期文化的交流,提供了重要的新材料。
磨刀山遗址获评“201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被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云浮市委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把《条例》列为2024年度立法项目并安排在年内完成审议。
《条例》从酝酿起草到正式出台历时近11个月、修改多次,其间历经三审。据统计,审议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09条,在细致研究后吸纳102条。
《条例》于2024年11月28日由云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2025年1月12日获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并于1月15日正式公布施行。